《安全责任制度》
2019-11-27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协会法定代表人是本协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对本协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协会内部任何机构、个人都有维护协会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 协会法定代表人是本协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第二条 本协会的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要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第三条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条 强化用电安全,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电器、燃气等用具的安装、使用及线路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私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单位秩序,保证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无火灾、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第七条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本单位以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确保协会会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对本协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协会内部任何机构、个人都有维护协会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
来源:
上一篇:《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下一篇:《监事会工作制度》
- 客服热线:
- 010-83520995 010-63531554
- AM9:00——PM6:00
- 周一至周五
-
电源工业期刊
-
中国电源公众号
版权所有 © 中国电源产业网 • 中国电源行业官网站长统计
中国电源产业网-新能源与电源官方网站 ©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