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政府出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2017-08-01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
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7〕1238号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积极推动《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落实,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市场化债转股)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对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相关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区域规划、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及其他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的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有助于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有效降低相关领域内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实现优胜劣汰,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结合点。
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应符合《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第三章关于投资领域的规定,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须满足《指导意见》所明确的相关要求。
三、支持现有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或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按以下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一)以权益投资的方式参与《指导意见》所列各类实施机构发起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二)以出资参股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的债转股投资基金的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三)以经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明确或约定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投资形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四、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探索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可以吸引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除政府外的其他出资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通过基金投入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有效拓宽市场化债转股筹资渠道。
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针对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普遍存在的投资期限较长、收益较低、不确定性高情况,政府出资部分可以适当让利,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积极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可以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支持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办法,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来源: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学习。
-
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隔墙售电再无障碍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从完善调度运行管理、鼓励平等参与电力市场、优化市场注册、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做好计量结算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
-
重点是这15类!三部门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9日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让“非禁即入”落地生根,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
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迈向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更好质效。
-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迈向更广范围、更高水平、更好质效。




中国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