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价制度》
2019-11-27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本会工作蓬勃发展,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经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本会工作蓬勃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考核奖惩的对象,为本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及本会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精神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本会名誉职务等,物质奖励标准视本会财务状况而定。
第四条:惩罚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解除所任本会(含分支机构)职务、从本会除名等。
第五条:考核工作由秘书处组织考核小组进行。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热爱本会工作,有较强的识事辩人能力,能秉公办事。
第六条:考核小组通过认真考核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并提出具体的奖惩建议呈理事会审定批准。
第七条:对本会法人代表的奖惩,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方能进行。
第八条:考核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九条:本制度经第四届第一次理事会通过。
来源:
上一篇:《接受捐赠公示制度》
下一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 客服热线:
- 010-83520995 010-63531554
- AM9:00——PM6:00
- 周一至周五
-
电源工业期刊
-
中国电源公众号
版权所有 © 中国电源产业网 • 中国电源行业官网站长统计
中国电源产业网-新能源与电源官方网站 ©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