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确认及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2015-11-0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各标准化核心成员、中心成员、普通成员单位:
为了加强团体标准化组织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精神,参照国家标准制定组织机构的要求,经秘书处向社会行业广泛征集、企业申请,将于2015年11月20-22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05会议室,召开“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确认及第二次工作会议”。
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关于“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组织机构确认及第二次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标准化核心成员、中心成员、普通成员单位:
为了加强团体标准化组织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精神,参照国家标准制定组织机构的要求,经秘书处向社会行业广泛征集、企业申请,将于2015年11月20-22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405会议室,召开“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确认及第二次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经专家评议,现将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2. 经企业申请、专家评议,现将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2)。
3. 以上附件1、附件2公示名单,为秘书处制定发布,如果需要调整或更正人员信息,请填写附后《参会回执》中人员调整部分,注明相关信息并提供本人照片2张,以便秘书处制作《标委会委员证书》。
4. 各当选分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员,应按照团体标准工作流程: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开展,各主任委员为标准制定组织、召集、讨论、报送等主体负责人。
各标准委员分别提出标准立项申请,经各主任委员确认标准执笔起草人(单位),形成标准初稿。
5. 第二次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以现场当天公布内容为准):
(1) 总结汇报前期“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工作报告;
(2) 讨论通过“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体系及组织机构名单(推荐名单草案)”。
(3) 讨论通过“标委会(含分标委会)各标准起草工作的职责和权利、义务。
(4) 向各标准化委员会个人成员颁发《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证书》、《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证书》。
(5) 讨论通过“标委会(含分标委会)各标准的执笔起草人(单位)”。
(6) 标委会(含各分标委会)主任委员单位述职报告及标准制定计划报告。
(7) 其他需要讨论通过的议题。
请各企事业有关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照《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试行)》积极参与标准制订和相关行业活动。
各单位如果在相关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请将信息反馈至协会/联盟秘书处。
组织协调联系人:刘维(13910675616)010-83520995,技术协调联系人:罗会明(18801080468),邮箱:liuwei@cpsa.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1: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公示名单
附件2:微型电动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机构公示名单
附件3:微型电动车系列规范标准制定第二次工作会议参会回执表
中国电源工业协会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代章)
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创新联盟
2015年9月30日
来源: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参照《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执行。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重要计划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三部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为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重要意见(全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既注重积极培育发展又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和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关于开展2026“知名商标,品牌闪亮”行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活动的通知
为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商标品牌指导站、北京知产公共服务电源行业工作站、北京版权局版权工作站,按照电源行业知识产权重点服务企业和商标品牌闪亮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千企千标”和“百城百品”开展专项服务,逐步对电源行业注册商标品牌,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




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