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宣“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7项行业基础标准”工作的通知
2011-03-0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
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全国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中心
中电源联标字[2011]01号
关于联合开展组织“全国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高级培训班”及宣贯“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7项行业基础标准”工作的通知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通过,由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和北京电源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起草的《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等七项行业标准,将在近期正式发布施行。
一、背景:
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以下简称“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已经列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是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是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关注的热点和产业竞争的焦点。掌握了蓄电池储能电源技术的主动权,就掌握了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竞争的主动权。
我国未来十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规划即将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重点是纯电动汽车和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风能发电、已经列为新能源的战略重点,光伏发电也将重点支持,微电网技术也列入道智能电网重点支持项目。
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是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的首要技术关键。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项目的重点支持下,我国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产业发展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单体锂离子蓄电池的性能已经基本能够满足使用要求。虽然锂离子蓄电池制造成本仍高于阀控铅蓄电池,但从权生命周期经济性考虑,已经具有显著优势。
从技术性能、经济性和产业化基础考虑,我国单体锂离子蓄电池已经基本具备了规模化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条件。
但是,由于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仍不能满足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的要求,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大幅下降、使用寿命大幅缩短、甚至存在发生蓄电池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危险。
锂离子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设备研究,已经成为推动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产业,和电动汽车、智能电网等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为了推动我国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储能产业的发展,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文件的安排,由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牵头,由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归口,联合30余家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制定了由JB/T 11137-2011《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JB/T 11138-2011《锂离子蓄电池总成接口和通讯协议》、JB/T 11139-2011 《锰酸锂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JB/T 11140-2011《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JB/T 11141 《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箱通用要求》、JB/T 11142-2011 《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通用要求》和JB/T 11143-2011《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接口和通讯协议》7项标准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行业基础标准(以下简称7项行业基础标准)。
7项行业基础标准对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产品研究中的一系列重大技术问题作出了行业规定。是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包括蓄电池管理系统、充电系统和放电控制系统)储能电源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的规范性行业基础标准。7项行业基础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填补了我国关于锂离子蓄电池系统标准的空白,相关条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研究、生产和使用有关锂离子蓄电池系统的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培训: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标准工作组管理办法》、《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按照《全国电源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章程》有关规定,经全国电源行业标准起草工作组有关领导研究决定,为了解决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设备研究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的问题,加快培育蓄电池储能专业技术人才,促进我国新型蓄电池储能电源产业发展,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安排,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在“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由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联合、中国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技术创新产业联盟具体组织,成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储能电源系统技术培训中心”(是列入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唯一“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机构)相关情况通过(www.cpssc.org.cn了解),从宣贯7项行业基础标准入手,开展全国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高级培训班。
培训目的:是培养以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为重点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
培训对象:能源、交通、通信、国防等各行业从事蓄电池管理系统、充电设备及充电系统、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电动汽车和智能电网等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相关企业管理、项目管理、技术和产品研究人员。
培训内容:结合7项行业基础标准,从蓄电池对充放电方法和设备通用要求入手,系统讲解由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阀控铅蓄电池和铅蓄电池成组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包括充电系统、电池系统、用电系统和维护管理系统)的系统组成、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接口和通讯协议等。相关技术内容可直接用于产品研究。
并将在依托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平台,汇集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社会资源,成立相关专业专家组,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提供行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企业贯彻7项标准。
三、有关贯标事项通知如下:
1. 2011年内拟举办不少于4期的工程师高级培训班,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项目”,同时进行行业标准推广、宣传和培训。定于2011年3月29-31日(北京)举办2011年第一期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高级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七项行业标准工作组副组长、技术负责起草人钱良国及业内专家、教授,进行面授指导。
2. 凡参加贯标培训的人员,均可获得7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电源行业组织机构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和电源系统工程师证书。(证书及详情请到www.cpssc.org.cn或www.cpsia.org.cn, www.bpsa.org.cn了解)。
3. 为了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产业标准化,促进我国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在中国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系统技术创新产业联盟的框架内,在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下,依托相关行业优势,逐步建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化示范基地。有意介入节能与新能源领域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集成商的企业,可与秘书处联系。我们将根据区域布局的原则,择优选择支持相关企业,建立适用于能源、交通、通信、电动汽车等领域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集成商。“两会一盟”将依托专家委员会,汇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资源,为企业做好产业化示范基地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4. 凡参加贯标培训的企业单位,经企业申请,行业考察后,“两会一盟”将重点树立、培养和选拔一批骨干企业,在节能与新能源产业领域授予“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xxxx产业化示范基地”证牌和称号。
5. 希望准备涉及“节能与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各组织机构,积极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和7项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积极参加贯彻行业标准、协力推动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
行业培训中心秘书处电话:010-83526510 63531554 传真:010-83557648
联系人:张洋(13910407610) 张凤婷(13601099991)
附:1.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锂离子蓄电池7项行业标准编号、主要内容
2. 附件: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行业标准贯标)培训报名申请登记表
特此通知。
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全国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中心
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2011年3月1日
附1:
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蓄电池7项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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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械行业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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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B/T 11137-2011 |
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容量大于或等于6A.h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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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B/T 11138-2011 |
锂离子蓄电池总成接口和通讯协议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接口和协议、通讯协议、数据格式及充电设备与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工作状态转换。 本标准也适用于组成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的接口和通讯协议。 |
|
3. |
JB/T 11139-2011 |
锰酸锂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锰酸锂蓄电池模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锰酸锂蓄电池组成的锰酸锂蓄电池模块。 |
|
4. |
JB/T 11140-2011 |
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大于或等于6A.h的磷酸亚铁锂蓄电池组成的磷酸亚铁锂蓄电池模块。 |
|
5. |
JB/T 11141-2011 |
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箱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箱的定义、型号及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项目、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采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锰酸锂、磷酸亚铁锂等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用模块箱及通用型锂离子蓄电池模块。 |
|
6. |
JB/T 11142-2011 |
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通用要求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或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充电设备,也可用于镍基蓄电池及铅酸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的充电设备,以及采用电缆与蓄电池模块或总成连接,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660V、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充电设备。 |
|
7. |
JB/T 11143-2011 |
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接口和通讯协议 |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接口和通讯协议的术语和定义、拓扑结构和接口、通讯协议、数据格式和状态转换。 本标准适用于由大于或等于6A.h的锂离子蓄电池组成的锂离子蓄电池模块或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充电设备,也可用于镍基蓄电池及铅酸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的充电设备以及采用电缆与蓄电池模块或总成连接,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660V、直流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充电设备。 |
附2:
点击下载申请登记表《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行业标准贯标)培训报名、证书申请登记表》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22号606-1室(100054)
电话:(010)83526510 63531554 传真:(010)83557648
联系人:张洋(13910407610) 张凤婷(13601099991)
E-mail:xiehui@cpsa.com.cn ad@cpsa.com.cn
http://www.cpsia.org.cn http://www.cpssc.org.cn http://www.bps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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