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期储能电源工程师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10-10-29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推广储能和动力电源系统及技术应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更新储能和动力电源系统知识,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工信知办【2010】00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信人才【2010】55号)批准,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和北京中机亚通机电信息中心联合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储能电源系统工程师高级培训班,并启动长期电源系统工程师系列培训工程项目计划,计划在2010年度进行4期培训。
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领导支持下,培训班第一期(威海)培训班已圆满结束,第二期(北京)培训班已开始报名。请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培训报名对象:
能源、交通、通讯、工业、国防军工等领域的企事业单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军队从事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铅蓄电池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及新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技术和产品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2.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11月5日(同期邮寄函授教材)。
3.选修教材函授培训时间:2010年10月18日-11月5日(记入培训课时,讲师进行答疑函授)。
4.专家集中面授培训时间:2010年11月15-17日(记入培训课时)。
5.专家集中面授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在正式《培训报到通知函》中通知)
6.培训后证书获得: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专业人才技术更新工程——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信息化工程师(NCIE)——电源系统工程师证书。
3)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电源系统工程师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7.培训申报程序:
1)填写《电源系统工程师培训报名申请表》,准备4张2寸免冠照片及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二份,快递至报名地址。
2)收到报名表后向学员传真正式培训报到通知函。
3)学员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培训中心办公室。开具"培训费"正式税务发票。
4)快递函授教材和函授须知。
5)根据正式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按照安排上课,考核通过取得证书。
8.培训须知:
1)凡是参加培训的学员我们将免费赠送1年《中国电源博览》、《化学与物理电源系统》杂志。
2)培训后经考核未能通过者,本人还有1次免费参加培训及考核的资格。
9. 培训费用:
1)费用:2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3项证书费)。
2)住宿:住宿统一安排,费用学员自理。
10. 汇款信息:(全部培训费用要求企业通过电汇方式交费)
单位名称:北京中机亚通机电信息中心
银行帐号: 020000190906705968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宣武支行广安门分理处(行号:019)
1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22号606-1室(100054)
电话:(010)83526510 63531554 63574972 传真:(010)83557648
联系人:张凤婷 刘维 张洋
E-mail:ad@cpsa.com.cn liuwei@cpsa.com.cn xiehui@cpsa.com.cn
http://www.bpsa.org.cn/2010training/
特此通知!
附件2:信息技术领域"653工程简介和培训证书、全国信息化工程师(NCIE)—电源系统工程师证书样本

来源: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规模纳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参照《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执行。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重要计划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三部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近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促进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
新就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新兴领域迅速发展,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业态大量涌现,聚集了规模庞大的新就业群体。为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重要意见(全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党建引领,既注重积极培育发展又注重严格监督管理,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行业协会商会结构布局和发展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关于开展2026“知名商标,品牌闪亮”行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活动的通知
为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精神,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商标品牌指导站、北京知产公共服务电源行业工作站、北京版权局版权工作站,按照电源行业知识产权重点服务企业和商标品牌闪亮工作部署,围绕打造“千企千标”和“百城百品”开展专项服务,逐步对电源行业注册商标品牌,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计划。




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