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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京津冀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示范工程落地项目的函

2024-11-11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为了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京津冀地区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将全面支持京津冀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示范工程落地项目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京津冀地区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将全面支持京津冀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示范工程落地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背景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作为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具有高效、环保、节能等显著优势,是未来充电站发展的重要方向。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绿色能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的建设将有效促进区域能源结构的优化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能源站旨在打造一个集光储、充电、检测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服务生态圈。能源站将为各类新能源车辆提供便捷、高效的充电和检测服务,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为市民和各类机构带来更加环保、智能的出行体验。

二、投资事项与规模

1. 征集项目落地主体:具备项目落地的建设用地土地(5000-10000平米)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市、县、镇、街道、社区、企业、机构等单位和自然人个体。

2. 项目内容: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示范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等。项目将突出技术创新和示范效应,推动光储充一体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3. 项目选址:京津冀地区内,具体地点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具备建设条件。

4. 投资规模:200-10000万元/项目。

5. 实施周期:引进国企、民企主体投资企业和机构完成建设和调试,确保按时投入运营。

三、征集材料申报

拥有项目条件和资源的单位机构,可通过中国电源产业网(www.bpsa.org.cn)专项网站进行提交《项目投资信息表》,秘书处将组织专家会同投资主体单位对示范项目进行遴选考察后,制定项目投资方案。

所有通过和落地的项目,将列入行业重点支持推广示范项目,由行业协会通过官网进行公示,并颁发“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示范工程——双碳经济建设示范企业”牌匾。

如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宜,请与秘书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83526510 83520995

联系人:张老师  侯老师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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