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上网电价全部放开,“能跌能涨”市场电价机制起航
2021-11-02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通知》指出,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关键举措,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关键举措,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
▍《通知》明确了四项重要改革措施
一是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2020年,全国已有超过70%的煤电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这个突破,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电力市场机制发挥优化配置资源,从而促使电力供需相对平衡,有助于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三是 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目前,全国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还有超过一半没有通过市场。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大、市场化条件好,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根据国家发改委测算,在当前形势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全国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占总成本平均约1.3%,此次改革最多可能推高约0.15个百分点,总体影响有限,但仍不失为是通过价格政策改革实质性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的关键举措。
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形成;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之用电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是促进实现全部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市场化的具体措施。
四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通知》要求,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一是 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
二是 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
三是 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对市场交易电价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四是 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
此次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这打破了两年前的紧箍咒。2019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给出电价上浮的限幅。
这份指导意见提到:为稳步实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目标,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对电力交易中心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可不受此限制。
目前,我国各省煤电机组上网电价都实行双轨制,即一部分上网电量执行政府定价、另一部分上网电量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同时,一部分工商业用电实行市场定价,另一部分工商业用电执行政府制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发用电价格双轨制是电力市场建设难以突破的主要原因之一。
日前多地出现的拉闸限电,电力供需矛盾,及其背后的煤电顶牛矛盾凸显出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重构电价传导机制的急迫性。
目前,我国电价传导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这也导致了用户依然保持传统的用电习惯,无法根据电价做出响应。没有价格机制疏导,发电与用电难免出现不平衡。
从全球主要国家看,能源转型都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是多年来,我国电价不仅没有上涨,反而有所下滑。这与能源转型趋势并不一致。
不仅如此,急速增长的新能源发电的系统成本也未在电力市场改革中得以体现。新能源发电虽然成本低,但是由于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电网为了消纳新能源付出的系统成本高。尤其当罕见天象、极端天气出现,电力可靠供应难度将进一步增加。
此次改革,拉开电价真正实现市场化定价的序幕。这次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利于电力市场改革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电力价格机制的建立,展现电力商品属性。这同时是践行能源革命,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从而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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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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